一天发生的三起真实的警情,拿出来给大家聊聊真实的基层派出所。老规矩,为了保护基层的兄弟们,不再把接警单的截图发上来。01上午9点53分接警:有人为了退定金在售楼处耍无赖。民警赶赴现场发现是一名男子带着他年事已高的老母亲来的,貌似做好了充分的准备,男子还带着母亲的病历来的,病历上显示有各种心脑血管疾病,仿佛一碰就会死的那种。男子和其老母亲坐在某售楼处门口“讨说法”,就差撒泼打滚了。称售楼处要退还他前天交的一万元的定金,并要求售楼处赔偿他两天的误工费。经过民警初步了解,男子前天经过某售楼处发现该处在建期房价格合理,就当场交了一万元的“定金”,并签署了购房合同。回家后,不知怎么又反悔了,就于次日跑回售楼处想要回“定金”未果,今天他又急中生智的带着自己的老母亲来继续“讨要说法”。如果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,“定金”在《合同法》上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,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,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。具体到此案例,“定金”的作用有两种情形:一是当报警人(购房者)与售楼处的合同正常履行时,定金充作价款或由报警人(购房者)收回。二是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,定金则作为罚则。如果是报警人(购房者)违